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教程经验总索引TVMW5/小日本5 索引【视频转换】小日本4/TE4XP 索引【视频转换】TAW4 / TDA3 索引【DVD打包软件】
Nero 索引DVD-Lab 索引【DVD打包软件】编解码器 索引 【必读】固顶帖011号
查看: 5883|回复: 2

张五常:我学英文的方法

[复制链接]

9333

威望

818

金钱

1万

贡献

管理员

自由的灵魂

积分
100458
主题
5590
回帖
26310
注册时间
2003-4-10
最后登录
2024-11-21
发表于 2006-3-7 16: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作者:张五常   日期: 2005-01-31 Zhang Wuchang:

<h2>My English Study Methodologies</h2>

十八年前我写了一篇题为《学英文的方法》的文章,被某英文老师见到,指我所言不依常规,不应捞过界,我不便发表。后来一些学子听到有该文的存在,多次要求发表,但文稿失去了,没有再写。

今天国内的学子再三要求,我想,不要管英文老师吧。为免被骂,题目加上一个「我」字。不是说无师自通,而是说我学英文的方法是自己发明的。说是自己发明,其实因为是中国人而发明。文字上,中文与英文是完全两回事。欧西的文字起于拉丁,是同宗,不能说是完全两回事。

因此,炎黄子孙学英文的方法应该与欧西老外学英文的方法不同。当年我想出的学英文的方法,是集中于中文与英文的重要的不同之处入手。这里提出的是学写英文的方法,不是学讲英文的方法。自己的耳朵有问题,「讲」不足以教也。这里要谈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后者同学们要拜国内的新东方为师。我认识新东方的老板,欣赏他对学子的贡献。然而,写、讲、考是三回不同的事,各有各的学习佳法。这里要说的是中国人学写英文的方法,千万不要搞错。

学写,中文与英文有三处重要不同:字汇(vocabulary)、动词(verb)、造句(sentence structure)。让我在这三项上说说吧。记住,我的建议是从中、英的不同之处入手。

读书学字汇

英文难学主要是因为字汇难学。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英文的字汇多。以一个知识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两倍,而翻译出来一个英文字大约译为两个中文字。中文是以单音字砌成的,以单字砌出变化,但很多英文字的单字是以字根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类)不多。字汇多的表达能力比较强,比较容易达意,但学起来就远为困难了。

一九六七年我认识了夏理?庄逊,那位以文笔流畅而发表文章最多的经济学者。我问他:「夏理,怎样学好写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响应:「学字汇,学字汇!」其它什么也不说。这是英语文章高手的经验之谈了。

中国人学英文字汇的第二个困难,是除了名词外,英文字一般没有毫无差别的中文对译。例如,名词apple译作苹果是绝对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样译呢?这些都代表「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别很大。我们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么。字汇多,无论形容词还是动词,英文看似是同义的字有微妙的差别,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译中,译出来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谓。除了名词,英文字大都要靠意会的。

试举一个英文字汇的微妙差别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个读生物的外甥(今天是大名家了),写博士论文,其中两个实验的结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试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来形容,都不称意。跑来问我这个舅父,我细读上文下理,建议用in the neighborhood,恰当。

第三个学英文字汇的困难,一般来说,是懂得一个字的解法与懂得怎样用一个字,是两回事。这与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词,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样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么TOEFL、SAT、GRE等试,英文字汇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象样的英文也写不出来。

我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很简单,但要先假设你有香港英文中五毕业的水平,或TOEFL试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

(一)准备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装,小的,轻的,但字

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注释。如果是精装的,翻阅太重,要把硬封面剪

掉。这是因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够快或不舒畅你就不愿意多翻

(二)找几本你有兴趣读的项目的书,要英文写得很好的。这选书十分

重要,你要多问朋友或英文老师来协助你的选择。以每页大约五百字算

(也要选字大的版本),要选两三本,加起来大约六百页。

(三)坐下来读书,一页一页地读下去,每个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

典。千万不要以为一个字你惯见,以为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问的都

要查,一丝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个字在一句之内的解法。不要骗

自己。

(四)先查英语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语

字典不能尽释所疑才用的。

(五)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一个字查一次通常不会记得,再见该

字时,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样的字出现一次查一次。一般

来说,查三至五次可以记清楚而又学懂一个字。

(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声读出来。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读,只朗

读查过字典的。这是为什么有好的拼音注释字典重要。

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是学字的解法时一起学怎样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内往往有不同的意会,所以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不要把字意固定下来,一个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现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该字再出现时你不用再查为止。

我自己的经验,是这种彻底以明白文字内容为准则的查字的学字汇方法,开始时每页有二十多个字要查,要用上个多小时才读完一页,但进境非常快。大约读了一百页,每页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个,到了二百页,每页只要查三几个。大约四百页要查的字近于零,而六百页就毕业了。

依照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赋与记忆力是中等的话,我的估计是四百个小时可以毕业。每天集中地读读查查两个小时,不要多。

记住,名词不论,学英文字汇不是学中文的译法,而是学英文本身的意会。主要是学一个字怎样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这是中国人学英文的一个重点,算是一个关键了。

再转谈中国人学英文动词与造句的方法,比较困难了。不是比较难学,而是比较不容易说得够详尽清楚。数之不尽的书籍教英文怎样用动词与怎样造句,是教老外怎样学的。很多很好的书籍可以参考,尤其是牛顿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经典规范。我特别喜欢的是E. P. White的一本名为《Elements of Style》的小书,三十多年前再三读之,获益良多。

我没有资格与这些专家的经典之作一比高下。虽然这些经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黄子孙也应该读。我要说的是限于因为中、英截然不同,炎黄子孙学英文动词与造句有特别的困难,因而集中在两个不同文化的动词与造句的不同重点下笔。集中于重要的不同点,主要是协助懂得或善于写中文的转写英文转得比较容易。

两个简化学动词

中文的动词,字的本身没有时间性。我们要以附加字——曾、将、了等——来表达过去或将来。英文动词,字的本身有时间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变化多了,使一些书本说英文的动词时态(tense)有九个或十二个。太复杂了。

作为中国人,我学英文动词想出两个简化。其一是英文动词有过去,有现在,但没有将来。例如will与would、shall与should、may与might、can与could等,都是现在或过去,没有「将来」的。英语用动词是:现在说将来是现在,过去说将来是过去。

用英文动词,首先要决定的是说现在(present)、过去(past),还是「无所谓,二者皆可」。现在就用现在式,过去就用过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择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选现在式是选了不变,选过去式也是选了不变,不可转来转去。这是说,二者皆可的,选其一之后,要stay in one tense。这是作文章引言或结论时的最佳处理,通常选简单现在式较简单过去式优胜。

除了现在或过去,英文动词有三类时态:简单(simple)、继续(continuous)与完成(perfect)。愚见以为,中国人写英文不要花拳绣腿,卖弄技巧,动词以简单为妙。可用简单现在(simple present,如I go)或简单过去(simple past,如I went),用之可也。事实上,简单动态的文字最有力,虽然有时「继续」与「完成」等动态是非用不可的。

继续时态是指加-ing,浅而明,不需要说了。但完成时态(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处理完成时态(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个简化,那就是完成时态有时度(time dimension),而这是中文动词没有的。英文的简单时态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没有一段时期的时度;继续时态也是一剎那——过去或现在继续的一剎那,也没有时度。I forget是现在忘记,I forgot是以前忘记,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记,I have forgotten是从以前到现在之间的时度中忘记了——不知何时忘记而现在还忘记。

「时度」是比较难解释的,而「完成时态」这称呼有点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读者要从one instant of time与overtime这分别去想——后者有时度,或者记凡有since这个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时度。

教用英文动词的读物甚多,大都教得对。但当年我觉得动词很难学,书本帮不到多少忙。后来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两点:其一是决定是「过去」还是「现在」;其二是决定要不要表达时度——要不要给时间走一程。

句子从简短造起

中国的文字传统是没有标点的。那是近于没有句子了。我们今天读古文是后人把一个圈一个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断来读。这发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风格。用标点、分句、分段,中文没有英文那样讲究。很多中国人写英文,见到鬼佬那样「讲究」,就学人家转来转去,总是有点不象样。作本科生时我写的英文也是转来转去的,后来决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英文才开始象样。

重要的出发点是英文的长句是以短句串连起来的。英文学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学造短句,每句的字越少越好,动词用简单时态,几个字,毫无花巧地直写,清楚明白,就来一个句号。这样考英文试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这样学来的。今天,无论我的英文句子怎样长,其结构是以短句为基础,串连起来再加变化。有短句清楚直写的根底,串连起来也是清楚直写。没有花拳绣腿,有些人认为不到家,但我没有意图做文豪,不敢在钢线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逻辑井然,读来通顺,只此而已。

以短句串连成长句很多书有教,教得好。标点重要,书本教得好。动词的位置书本也教得好。书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尽可能不放在中间。分段的方法书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与尾句不应该太长,以短句起笔或收笔读来有力量感。不是明显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

I我说过了,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文章要讲文气,而文气最容易是从背诵前贤的大作学得。作学生时我喜欢背诵圣经的《创世记》。兹录创世第一天的绝妙好文如下: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读清楚了吗?文气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写,全用简单时态,and stay in one tense!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础了。

这篇文章写得不错。希望各位同学多参考这种方法,不要用死背的。我尤其欣赏经过阅读学习词汇的方式。如果你同时读一些有意义的书(象这个网站里“其他资源”建议的),更可以一举两得。还有,如果网上有英汉对照的文本,或者用软件来做更快的词典,都可以再进一步地帮助你学习的效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0 8:13:23编辑过]
IsaacZ的发言中如果提到任何字母缩写或专有名词,在本论坛中一般都能搜索到。点此立即搜索点拨论坛。如有搜索不到的,请尝试搜索百度百科,或者跟帖提问。
发帖前请注意看置顶帖。如果你发现自己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说明你的问题提错了地方或者提问前未先阅读版规。

0

威望

301

金钱

0

贡献

初级会员

积分
301
主题
0
回帖
810
注册时间
2010-8-6
最后登录
2016-5-23
发表于 2007-9-9 02: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要是当作作文,一定不及格

不过张的观点启发很大:)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威望

593

金钱

5

贡献

初级会员

积分
645
主题
47
回帖
161
注册时间
2010-1-24
最后登录
2011-9-25
发表于 2010-10-2 17: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读文章,也是强调用短句,用强势动词。觉得很有道理~~~以前写东西,都喜欢拐弯抹角,尽量想多用点记得的短语……
决定假期用用“读书学字汇”的办法~~~看起来很不错诶~~~以前看原著都是一扫而过……PS:这个相关主题推荐真好诶~~
good and hones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点拨论坛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1 19:37 , Processed in 0.152250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