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教程经验总索引TVMW5/小日本5 索引【视频转换】小日本4/TE4XP 索引【视频转换】TAW4 / TDA3 索引【DVD打包软件】
Nero 索引DVD-Lab 索引【DVD打包软件】编解码器 索引 【必读】固顶帖011号
查看: 1525|回复: 0

版署称百度文库非纯技术服务 不适避风港原则

[复制链接]

9333

威望

818

金钱

1万

贡献

管理员

自由的灵魂

积分
100458
主题
5590
回帖
26310
注册时间
2003-4-10
最后登录
2024-11-21
发表于 2012-4-25 23: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dfcab4118f8e511483e132f376d55886.jpg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自强(腾讯科技配图)


  
  腾讯科技讯(乐天)4月25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自强今日表示,百度文库并不适用69条规定,因为百度文库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服务,已经有内容在里面。

  据了解,此次著作权法草案极具争议的是修改草案第69条。该条款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网络用户提供存储、搜索或者链接等单纯网络技术服务时,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有评论认为,该条款放大了“避风港原则”,将助长网络盗版侵权。

  王自强解释说,69条规定单纯的技术服务者,并不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东西是什么,不需承担审查义务。而且在实际操作中,相关技术并不能判断内容是否侵权。“这就像法律规定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购买香烟,你可以通过身份证证明,但你能禁止小孩给父母买烟吗。”

  王自强称,这也就是为什么单纯的技术服务者不需承担审查义务,但百度文库并不适用这样的原则,因为百度文库不是单纯的技术服务,已有内容在里面。“如果明知道一些内容侵犯上传后会侵犯著作权,如明知道《非诚勿扰》是侵权的,就应该通过指纹等方式避免侵权,如果不这样做,就是明知故意侵权了,技术服务者没有履行义务”。

  “由于不需承担审查义务,但一些内容又明知故意侵权,这也就是为何百度文库的官司有输有赢。”王自强说,不能因为没有打赢官司就怀疑法律制度,对法规要有一个基本认识。王自强重申:“版署作为草案起草者,不是任何一方利益主题代言人,而是不同利益者协调与平衡者,既要保护治理创造,也要鼓励知识传播”。
IsaacZ的发言中如果提到任何字母缩写或专有名词,在本论坛中一般都能搜索到。点此立即搜索点拨论坛。如有搜索不到的,请尝试搜索百度百科,或者跟帖提问。
发帖前请注意看置顶帖。如果你发现自己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说明你的问题提错了地方或者提问前未先阅读版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点拨论坛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4 08:18 , Processed in 0.056524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