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acZ 发表于 2006-4-4 23:04:10

什么是GPL与Copyleft?

“GPL”是自由软件所使用的一种许可证。

“Copyleft”是自由软件的一种发行理念或流通规则。


  GPL同其它的自由软件许可证一样,许可社会公众享有:运行、复制软件的自由,发行传播软件的自由,获得软件源码的自由,改进软件并将自己作出的改进版本向社会发行传播的自由。

  GPL还规定:只要这种修改文本在整体上或者其某个部分来源于遵循GPL的程序,该修改文本的整体就必须按照GPL流通,不仅该修改文本的源码必须向社会公开,而且对于这种修改文本的流通不准许附加修改者自己作出的限制。因此,一项遵循GPL流通的程序不能同非自由的软件合并。GPL所表达的这种流通规则称为copyleft,表示与copyright(版权)的概念“相左”。

IsaacZ注:英语中由copy(复制)和right(权利)组成合成词Copyright(“版权”),而其中的right除了“权利”之外,还表示“右边”,GPL故意取其反义词left(左边)添加到copy后面组成了与“版权”“相左”的合成词copyleft,真是绝配!

以下内容会帮助你进一步了解GPL的概念:

GPL协议简述:

  一般地,您没有必要耐心阅读原版的GPL协议(单击此处阅读简体中文非官方译本),因为GPL无非交待了几个原则:


[*]确保软件自始至终都以开放源代码形式发布,保护开发成果不被窃取用作商业发售。任何一套软件,只要其中使用了受GPL协议保护的第三方软件的源程序,并向非开发人员发布时,软件本身也就自动成为受GPL保护并且约束的实体。也就是说,此时它必须开放源代码。
[*]GPL大致就是一个左侧版权(Copyleft,或译为“反版权”、“版权属左”、“版权所无”、“版责”等)的体现。你可以去掉所有原作的版权信息,只要你保持开源,并且随源代码、二进制版附上GPL的许可证就行,让后人可以很明确地得知此软件的授权信息。GPL精髓就是,只要使软件在完整开源的情况下,尽可能使使用者得到自由发挥的空间,使软件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无论软件以何种形式发布,都必须同时附上源代码。例如在Web上提供下载,就必须在二进制版本(如果有的话)下载的同一个页面,清楚地提供源代码下载的链接。如果以光盘形式发布,就必须同时附上源文件的光盘。
[*]开发或维护遵循GPL协议开发的软件的公司或个人,可以对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但还是一句老话——必须无偿提供软件的完整源代码,不得将源代码与服务做捆绑或任何变相捆绑销售。

河马 发表于 2006-4-4 23: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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