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票生意为何这么火
“还在为票数太少而苦恼?看别人票数的迅速增加而无可奈何?发动了很多人帮忙却追不上?快联系我们吧,专业的团队能让你在激烈的投票竞争中脱颖而出,想要第一就能第一!”这样的广告词在刷票网站的页面上比比皆是,而网络投票已成了一条“有人买、有人卖”的产业链。专家提醒,这样的行为和找“枪手”考试作弊没什么不同,它违背了《民法》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损害了评选的公正性,更是在蚕食社会的诚信与良知。网络刷票已成“潜规则”
7岁的晓波参加了一个儿童画的评选,如果能从500多名参赛者中脱颖而出,不仅画作能当众展出,而且能获得参加美国夏令营的机会。为了让儿子能如愿胜出,晓波的妈妈每天一下班就猫在电脑前为儿子投票,还把能想到的亲朋好友全部叫来帮忙。由于投票网站限制同一个IP只能投一票,她忙活了一天也只拉来三十来票。后来,她发现了一个小诀窍:手快的话,接连狂点鼠标一次可以投七八票之多!而且,如果不断将网络断开,过几秒钟再连上,就会有不同的IP地址。但即便她想尽办法,一个星期下来,晓波的票数也没超过500票,而名列前茅的几位选手票数均已过万。晓波妈妈终于绝望,感叹此事绝非自己一己之力可为,逐渐放弃了每晚的“疯狂投票”行为。
“这种方法太老土了,让我们刷票公司来做的话,会省力很多。”“风行”是温州一家网络刷票公司的成员,虽是一名“90后”,干这行却已有三四年,“这种投票一般200元1万票,不限IP的150元,一般一天之内肯定搞定,如果你要快的话,两三个小时也行。”
当记者质疑这样做是否正当时,“风行”笑着吐出一个烟圈,“你以为网上的评选,动不动几万票的,都是选手的亲朋好友投的吗?NO!都是我们这种专业团队做的!”他透露,自己的团队曾在某男性选秀节目中为一名选手刷了25万张票,由于票数直接影响选手胜败,“刷票”成为选秀节目里不可或缺的环节、甚至是公开的秘密,不刷的人,很可能就得输,各种网上的评选也是一样。“如果不靠我们"刷",几天之内,票数猛长几万、十几万根本不可能。”为了打消记者的疑虑, “风行”让记者关注一个某网站“美食之星”评选的某个选手,果然,这名选手的票数在两个多小时内增加了1万票。
在百度贴吧里,刷票公司招揽生意的帖子十分常见,而他们也对自己曾经的辉煌战绩十分自豪。一家刷票公司声称自己“人员众多、实力雄厚,已成功为众多选秀活动提供投票服务,我们一流的设备,充足的卡源,完善的售后服务,一定能让您马到功成!”
限制再多也难杜绝刷票
记者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上输入 “刷票”字样,出现在前列的链接大部分为刷票公司和投票公司的广告和信息。记者以参加某网络投票活动为由,与“创达刷票”的一名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对方让记者先提供评选网址,要根据评选难易制定相应的刷票方案及收费标准。例如需要注册ID的与不需要注册ID的价格不同,需要手动输入验证码的与不需要验证码的价格也不同。记者随意找了一个评选网址发了过去,该客服人员称,这个网站投票限制较多,网络投票250元一万张。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另外几家刷票公司,价格都在200元到300元之间,量大优惠,一些简单的评选甚至免费送刷票软件。
“现在大多数刷票公司都是用软件加人工的方式,根据网络投票的难易确定价格。”上海一家IT公司从事软件开发的刘先生表示,对专业人员来说网络刷票并不难,虽然现在限制越来越多,例如IP限制、身份限制、验证码限制、地域限制等,但对大多数限制,专业人员都能突破。投票软件在对付一些限制较少的网站时颇为高效,但有些网站要求输入验证码,就需要人工输入,因此收费标准也会高一些。
刷票公司的日益高调,让一些评选活动的主办方也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记者在一些投票网站上看到,主办方把投票主体限定为网络银行客户、ADSL宽带注册用户和支付宝用户,有的网站则要求投票者同时输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这些都是用特定的用户名,他们才可以投票”。但“风行”表示,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刷票难度,但他们自有破解之道。
不少活动主办方也加强了审核力度,例如一家网站在活动规则中明确规定,“一经发现有雇用投票公司刷票的行为,选手将被取消票数或参赛资格。”然而,“风行”告诉记者,他们的团队就是按网站的投票规则投票的,根本查不出作弊。只要对方出钱,再严苛的审查制度也是可以破解的。比如他们会将投票网址发放到无数的下线QQ群里,各群的下线网友会在短时间内完成各自任务,大家也将获取各自的报酬。集中注册大量网络ID、通过网络投票平台疯狂投票,这就是“风行”的日常工作,“我才不在乎谁赢,谁出钱,我就帮谁刷票,就是这么回事”。
应让不诚信的人付出代价
“刷票”到底有没有违法?不少人都在追问这个问题。
“它已经违反了《民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告诉记者,立法不可能针对每一个特定事件制定相对应的法条,然而这个法律原则却是可以推而广之的,“刷票”行为破坏了评选的公平竞赛环境,也侵害了其他选手、观众的正当权益。主办方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可以撤消比赛结果、勒令道歉。
今年1月,某婚庆公司在网上发布“结婚全免单”活动,邀请网友上传合影参评,并由网友投票选出 “最具人气奖”,获奖者可得到价值4.9万元的高端婚庆奖品。为得到大奖,参与评选的新人徐先生和杨小姐竟注册了2000个账号,每天为自己投票1万次,如愿以偿获得第一名。主办方发现后,将原来的网上投票方式改为线下抽奖。但徐先生和杨小姐拒绝参加,他们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最具人气奖”的所有奖品,于是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徐先生和杨小姐的行为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此不应得到活动奖品。鉴于活动规则中载明所有参赛者都可以获得一个 “免费婚礼筹备环节”,且徐先生和杨小姐已在活动中付出一定心力,主办方自愿给付2000元补偿,法院予以认可。
复旦大学胡守均教授说,“刷票”这种舞弊行为泛滥,不仅会让评选活动变味,甚至会挑战现有的社会价值和固有的道德观念,影响社会集体意识的健康发展,损害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他建议主办方重视对刷票行为的审核,提高投票的门槛限制,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营造真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吴冬律师则建议完善社会征信系统。他认为,“刷票”比拖欠水电费的性质更为恶劣,如果能把这样的“劣迹”计入当事人的信用体系,和买房、贷款、出国等绑定起来,将会产生较大的威慑力。“说到底,还是要让那些不诚信的人付出代价,促使整个社会都来讲诚信、实践诚信。”
还真没听说过这个。真是,什么都有假。 :D哎就像!!音乐台!!这网站一样!某些人就刷点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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