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acZ 发表于 2003-9-4 03:31:33

爱情是个错误 ——安富国

爱情是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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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那种很酷而且很有头脑的人。深谋远虑、独具慧眼----把这些都加到我身上一点不过分。我的大脑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锐利。我只有18岁。

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发达的大脑可不是一件常见的事。比如说,和我同在明尼苏达大学的室友皮特·巴特就笨如蠢驴。他是那种好小伙子,但仅此而已。他是那种感情用事,喜怒无常,没有主见的家伙,更糟的是,他狂热地赶时髦。我认为时髦最不值一提的东西。投身于每一次如潮水般涌来的狂热,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别人都这样盲目地随波逐流对我来说是极其癫狂的。

一天下午,我发现巴特躺在床上,表情极其痛苦,“熊皮。”他还口齿不清地嘟囔着。

“熊皮?”我有些诧异。

“我要一件熊皮大衣。”他哀号着说。

我这才明白他并不是有病:“你为什么要熊皮大衣”

“我早应该想到熊皮大衣会再次流行,”他大叫起来,“哎,我真笨,我把钱全花在了课本上,现在我买不起熊皮大衣了。”

“你是说现在又流行熊皮大衣了”我有些疑惑。

“学校里的那帮大虫都穿熊皮大衣。你近来都去哪儿了”

“图书馆。”我说。自然,那帮大虫是很少去图书馆的。

他从床上一跃而起,“我一定要搞到一件熊皮大衣!“他神情激动地说。

“巴特,理智点儿。熊皮大衣有碍健康,它会脱毛,而且散发臭味,再说穿起来也太沉。况且它也不好看。它还----”

“你不懂,”他不耐烦地打断我,“这正是它的魅力所在。难道你不想赶时髦吗”

“不想。”我承认。

“但是,我想,”他说,“我愿为得到一件熊皮大衣付出一切,一切。”

我的脑袋,这台精密仪器,顿时高速转了起来。“一切”我死死地盯着他问。

我托着下巴深思起来。太巧了,我知道在哪里可以搞到一件熊皮大衣。我父亲上大学的时候就有一件,更巧的是,巴特有我所想要的东西。确切地说,他至少有优先权。我是指他的女朋友,普莉·艾斯碧。我对普莉·艾斯碧垂涎已久。必须说明的是,我对她的爱慕绝不是朝三暮四的。她确实是那种很有魅力的姑娘,但是我可不那种让理智被感情玩弄的人。

你知道,我是法学院的新生。再过几年我就要出去闯天下。我深深地知道正确选择一个妻子对一个律师的重要性。就我所研究过的律师来看,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个漂亮,举止优雅,聪明伶俐的妻子。如果去掉一个条件,普莉完全是合格的人选。

她很漂亮,而且举止优雅,遗憾的是她不是聪明伶俐。但是我相信在我的调教下她会聪明起来的。毕竟,把一个愚钝但是很漂亮的姑娘变得聪明总比把一个丑陋的姑娘变得漂亮要容易得多。

“巴特,”我问他,”你爱普莉·艾斯碧吗”

“我认为她是个很好的姑娘,”他答到,“但是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你所说的爱。”

“那么,”我又问,“你是否和她有正式的约会?”

“那到没有。怎么啦?”

“那她有没有钟情于别的男人?”

“我不知道。那又怎么啦”我满意地点点头:“换句话说,如果你抽身走开,那儿就留下了空缺。对吗?”

“我想是的。你究竟在玩弄什么花招?”“没什么,我随便问问。”我装出无事的样子,从衣橱里拿出行李箱。

“你要去哪儿?”巴特问道。

“回家度周末。”我往箱子里扔了些东西。“听着,”他抓住我的胳膊热切地说,“你回家一定能从你父亲那里弄到一笔钱,你能不能给我去买熊皮大衣?”

“我会做得比那更好。”我冲他神秘地眨眨眼,走了。

星期一晚上我回到宿舍。我打开箱子,把我爸1925年在斯图茨汽车厂时穿的那件巨大的、多毛的、味道浓重的物什翻出来。

“噢,神了!”巴特虔诚地说。他一遍遍地摩着这件熊皮大衣,不时把脸掩到里面去。

“喜欢吗?”我故意问他。

“噢,当然!”他大叫起来,突然他的眼里闪过一丝狡黠,“你想要什么?”

“你的女朋友。”我拉长了腔调说。

“普莉”他惊恐地低声叫道,“你要普莉?”“正是。”

他把手从大衣上收回来。“绝不可能。”他斩钉截铁地说。

我耸耸肩,“好吧,如果你不想赶时髦的话,那是你自己的事。”

我坐下来,拿起一本书假装读起来,拿眼角看着他。他处于痛苦的决择之中。最后他完全定住了,疯狂地盯着那件皮衣。

“我好象并没有爱上普莉,”他嘶哑地说,“或者是类似的事。”

“这就对了。”我一阵窃喜,“试试皮衣吧。”我鼓动他。他听从了。

“这是笔交易吗?”我问道,伸出手去。

他吞了口唾沫。“是的,这是笔交易。”他握了握我的手。

第二天晚上我和普莉开始了第一次约会。与其说是约会,倒不如说是次实地调查,我想知道我要花多大力气才能使她达到我所要求的目标,我心情沉重地回到宿舍。这个姑娘知识的贫乏程度达到了惊人的地步,而且首先她必须得学会思考。诧异项可怖的任务让人简直无从下手,一开始我甚至想把她还给巴特。但是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她的无穷魅力,她进屋的优美姿态和她手握刀叉的样子,于是我决定一试。

我像干其它事情一样全面系统地展开了我的工作。我得先给她上一堂逻辑课。“普莉,”当我第二次约会开车去接她时我对她说,”今晚我们到诺尔校园去谈谈。”

“噢,好极了。”她满心欢喜地说。

我们坐在一棵老橡树下,她满怀期望地看着我:“我们谈些什么?”

“逻辑。”

她想了一会儿,认为她很喜欢这个话题。”妙极了。”她说。

“逻辑,”我清了清嗓子,“是思考之前,我们必须学会区分逻辑中常见的错误。这就是我们今晚要谈的话题。”

“哇,好啊!“她高兴地拍着手叫道。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还是硬着头皮说了下去:“先让我们来看看称为‘迪克特简化’的逻辑错误。‘迪克特简化’就是根据未加限制的前提得出的论断。比如说:锻炼有益健康,所以每个人都应该锻炼。”

“正是这样,”普莉热切地说,“我是说锻炼可以增强体质。”

“普莉,”我温柔地对她说,“这个论断是错误的。‘锻炼有益健康’是个未加限制的前提。比如说,如果你有心脏病,那么锻炼就不是件好事。你可以说锻炼通常是有益的。否则的话你就会犯'迪克特简化'的错误。明白了吗?”

“没有。”她坦白道,“但是这很有趣。接着说下去。”

“接下来我们来讨论叫做‘结论仓促’的逻辑错误。听仔细点儿:你不会说法语,我不会说法语,皮特·巴特也不会说法语,因此明尼苏达大学没有一个人会说法语。”

“是吗?”她惊呆了,“没有人?”

我尽量抑制住我的愤怒:“普莉,这是错误的。就凭这几个例子是不能得出这个结论的。”

“还有更多的逻辑错误吗?”她屏住呼吸问我,“这可比泡在舞池里有趣多了。”我和我内心的绝望作着艰苦的斗争。但是,不坚持下去的话等于什么也没干。

“下一个是‘因为所以’的错误。你听:我们不能带比尔去野炊,因为每次我们带他去天都下雨。”

“对呀,我认识这样的人,”她吹呼起来,“一个叫尤娜贝克的姑娘,每次我们带她去野炊----”

“普莉,”我忍耐不住了,“这是错误的。尤娜贝克并不是下雨的原因。如果你责怪尤娜贝克的话,那你就犯了‘因为所以’错误。”

“我再也不这样了,”她颇为内疚地说,“你生我气了吗?”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没有,普莉,我没生气。我们再来讲讲'前提矛盾'。”

“太好了。”

“下面是个‘前提矛盾’的例子:如果上帝无所不能,那么他能够造出一块连他自己也举不起来的石头吗?”

“当然可以。”她脱口而出。

“但是既然他无所不能,它就能够举起石头。”我提示她。

她挠挠她那美丽而空洞的脑袋:“我完全糊涂了。”

“当前提相互矛盾时,你是不可能得出结论的。如果某种力量无法抗拒,那么就没有不能移动的东西,如果某种东西不能移动,那么就没有无法抗拒的力量。明白了吗?”

“再讲一些这样有趣的东西。”她甚为热切地说。

我看了看表:“我想我们今晚就到这儿了。我先送你回宿舍,明天我们再接着进行。”

我极其郁闷地回到宿舍。巴特躺在床上鼾声大作,那件熊皮大衣堆在他身边,就像一头长毛野兽。有一阵子我真想把叫醒,让他把他的姑娘收回去。那姑娘的脑袋简直天生就和逻辑绝缘。但是我转念一想:反正我已经浪费了一晚上,但是谁知道呢?也许她思想深处沉积多年的火山口里有一些余烬仍无声无息地闷烧着。

或许我能够使其燃成熊熊大火。无论如何还是值得一试。

第二天晚上我们又坐在那棵老橡树下,我说:“我们今天晚上首先讨论的是‘引向同情’。“她因为高兴而有点发颤。”仔细听着,”我说,“一个人去应聘工作。当老板问他有什么条件可以胜任这工作时,他说他有一个妻子和6个孩子,妻子是个天生的跛子,家里连一张床也没有,地窖里煤也没有了,而冬天马上就要来临。”一大串泪珠从她粉红的脸颊滚落。“噢,太惨了,太惨了。”她抽泣着说。

“是太惨了,”我点了点头,“但是这不是逻辑论断。这个人根本没有回答老板的问题。相反他只是试图唤起老板的同情。他犯了‘引向同情’的错误。你明白了吗?”

“你有手绢吗?”她哭着问我。

我送给她手绢,“接下来,”我极力控制住我的情绪,“我们看看‘错误类比’。这儿有个例子:学生应该有在考试时翻看课本的权力。因为内科医生在作手术时有X射线来帮助他们,律师在法庭上有发言提纲,木匠在建造房屋时有图纸。”

“这是我这几年来听过的最神奇的东西。”她热烈地说。

“普莉,”我烦燥不安地说,“这个论断整个儿就是错的。医生、律师和木匠都不是靠考试来评价他们的能力的,而学生却是的。他们的环境完全不同,你不能在他们之间作类比。”

“不过我还是认为这是一个极好的想法。”她说。

“去你的。”我嘟囔了一句,“我们再来看看‘假设与事实对立’。”

“听着:要是居里夫人碰巧没有把那张底片放在那个装有大块沥青铀矿的抽屉的话,我们到今天不知道镭为何物。”

“是的,”普莉频频点头,“你看过那部电影吗?那个好莱坞的明星沃特·皮特金真让人入迷。”

“你最好把那个皮特金扔掉,”我冷冷地说,“这是个逻辑错误。也许居里夫人会在以后的某个日子发现镭,也许别人会发现它,你不能从一个错误的假设得到任何结论。”

最后一次机会,我暗暗下定了决心:“下一个逻辑错误是‘弄脏井水’。”

“多么神奇啊!”她像小溪一样欢快。

“两个人在进行一场辩论。第一个人说:‘我的对手是个臭名昭著的说谎者。你们不能相信他所说的话……’普莉,仔细想想,这里面有什么问题?”

她美丽的眉毛紧紧皱起来。突然,她的眼里第一次闪现出智慧的光芒。“这不公平,”她愤愤不平的说,“第一个人在第二个人还没开口说话之前就说他是个说谎者,那第二个人还有什么机会呢?”

“对!”我欣喜若狂,“百分之百正确。这不公平。第一个人在其他人还没喝水之前就把井弄脏了。普莉,我为你感到自豪。”

“嘻,”她因为高兴而涨红了脸。

“你看,亲爱的,事情并不复杂。你只需要集中精力就行。思考椉觳闂评价,就这么简单。来,我们把所学的东西复习一下。”

“好的。”她的手在空中轻快地挥舞了一下。

普莉并不是个弱智。我欢欣鼓舞。我耐心地帮她复习,这简直就像挖隧道。刚开始时我投入了所有的东西,流下不知多少汗水,可眼前依然是一片黑暗。但是我坚持下来了,终于得到了回报。我先是看到了一丝光线。光线越来越亮,最后阳光倾泻而下,眼前光明一片。

5个辛勤而劳累的夜晚过去了。我终于把普莉雕塑成了一个逻辑大师:我教会了她应该如何思考。她终于配得上我了。

现在要说我没爱上这个姑娘可是骗人的。我深爱着我精心雕琢的作品。我决定在下一次约会时告诉她我对她的爱恋。我们的关系应该从学术型转向浪漫型了。

“普莉,”当我们再一次坐在那棵老橡树下时,我鼓起了勇气,“今晚我们不讨论逻辑错误了。”

“啊?”她甚失望。

“亲爱的,”我向她投去一下笑脸,“我们在一起已经呆了5天。我们相处融洽。很显然我们很般配。”

“‘结论仓促’错误。”普莉欢快地说。

“对不起,你再说一遍。”我说。

“‘结论仓促’错误。”她重复道,我们仅仅约会了5次,你怎么就可以说我们很般配呢”

我乐得笑了起来。这可爱的孩子学得可真好。“亲爱的,”我轻轻地拍着她的手,“5次足够了。你并不需要吃完一个蛋糕才知道它的味道。”

“‘错误类比’错误,”普莉迅速作答,“我不是蛋糕。我是个女孩。”

我这一次怎么也乐不起来了。我决定改变战术。显然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明了地表达我的爱意:“普莉,我爱你。你是我的所有,你就像那天上的星星和月亮。亲爱的,如果你不和我在一起,我的生命就如同死水一潭。我会像幽灵一样到处游荡,我会成为一个摇摇欲坠的无用之物。”

“‘引向同情’错误。”普莉说。

我咬牙切齿。我像那个学医的学生富兰克斯廷:他造出来一个魔鬼,结果自己却被魔鬼摧毁了。我拼命地和我内心深处涌动的恐慌作殊死的斗争。我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持冷静。

“好样的,普莉,”我强装笑脸,“你学得真不赖。”

“你说得对极了。”她有力地点头。“是谁教你的呢,普莉?”

“是你呀。”

“这就对了。所以你欠我的情,是不是,亲爱的?要是我不这么卖命地教你,你永远不可能学到这些东西。”

“‘假设与事实对立’错误。”她马上回答。我额头的汗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普莉,”我嘶哑着嗓子说,“你不能这样。那些不过是课堂上的东西,你知道在学校学的东西和我们的生活是毫无关系的。”

“‘迪克特简化’错误。”她向我摇着她的指头。够了,我一跃而起,像熊一样咆哮起来,“你究竟跟不跟我走?”

“不。”她回答。“为什么不?我不甘心,追问她。”因为我今天下午答应皮特·巴特我要和他好。”我眼前一阵眩晕。这科是奇耻大辱。他向我作了保证,这个混蛋!“这个背信弃义的家伙!”我怒不可遏,“普莉,你不能和他好。他是个骗子,十足的骗子。”

“‘弄脏井水’错误,”普莉说,“别那样大声,别那样大叫大嚷。我认为大叫大嚷也是个错误。”

我竭尽全力控制我的情绪,好一阵子才使我的语气变得温和一些。“好吧,”我哭丧着脸,“你是个不错的逻辑大师。那么我们理性地来看这件事。你怎么能选择皮特·巴特而抛弃了我呢?看着我----聪明的学生,有着超人的智力,有着远大的前途,再看看皮特·巴特----一个榆木疙瘩,一个追求时髦的狂热分子,一个整日无所事事的家伙。你能给我一个逻辑解释说明你为什么跟了他而舍弃了我吗?”“当然可以,”她极为轻松地说,“因为他有一件熊皮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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