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有统一的行政组织吗?
圣严法师著在根本佛教的教团社会,乃是彻底的无政府主义,并没有主从及隶属的分限,大家在佛法的原则之下,人人平等,在佛法的范围之内,人人自主(自由作主),所以,纵然是创立佛教的释迦世尊,到了将入涅槃时,还对阿难尊者说:“如来不言我持于众,我摄于众。”(长阿含游行经之一)佛陀往往也说“我在僧中”,而不以领袖自居;佛陀自称是“法王”,这个王字是“于法自在”的意思,不是统领的意思。因此,自有佛教开始,佛教就不曾有过政治形态的组织,佛教的僧团,没有上下阶级,无分大小类别,彼此都是一样,凡是四人以上的僧团活动,只要是遵循律制的,便算合法,一律受到尊重。即使甲僧团与乙僧团之间,由于意见不合而形成分裂,那也会受到佛陀的认可,比如在五分律卷二四,佛陀就说:“敬待供养,悉应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断为二段,不得有异。”因其二段都还是真金。从此可知,佛教的基本精神,并不要求层层节制的严密组织。这与基督教的情形,适巧相反,基督教从旧约开始,便有着强烈的政治形态及政治意识,严密的组织与极权的统治,乃是基督教会的特色。正因如此,基督教的教会组织,既有深远的历史背景,他们自有超过佛教的统驭能力了。就以基督教新教的现状而言,虽也是派系林立,各不相干,但在同一个派系之下,他们仍有良好的组织。
我们佛教,迄今为止,尚谈不上世界性的教会组织,即使同在一个国家之内,也有派系,各个派系之下,也不统一。尤其是中国的佛教,在历史上虽曾有过“僧官”的设置,但那是政府为了对于僧尼及教产的控制而设,它不是佛教本身的组织,如今虽有一个中国佛教会,下面设有各省各县市的分支会,但它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各寺产不属教会所有,各寺的寺职也不由教会调遣。
“世界佛教徒联谊会”,那是由于中国已故的太虚大师的发起而产生,最早是在一九二八年,当时的太虚大师有两点希望:一是消除大小乘之间的偏执观念,谋求整个佛教的发扬;二是联合各国佛教,增进彼此友谊,促进永久和平。但是这一运动,经过二十二个年头的酝酿,才于西元一九五零年六月六日,在锡兰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这个大会的赞助人,包括泰国的国王及僧王、缅甸的总统及僧长、锡兰的首相及僧长、柬埔寨的国王及僧长、越南的僧长、日本的裕仁天皇等。当时中国推派正在锡兰讲学的法舫法师代表参加,会中决议每两年召开大会一次,先后曾在锡兰、日本、缅甸、尼泊尔、泰国、金边、印度等地召开了七次大会。
十四年来的世佛联谊会,所能见到的成绩大约只有两项:一是统一了佛陀的圣诞日为每年阳历五月的月圆日,那是西元一九五六年于尼泊尔召开第三次大会中的决议。一是统一规定采用五色旗为世界佛教的教旗,这是美国的邬克德上校(西元一八三二至一九零七年)所设计,在西元一九五二年于日本召开的第二次大会上,由锡兰代表提出而通过,其他的就说不上了。(注十七)
全球性的佛教行政组织,虽未见于根本佛教的要求,却是今后时代所急需,若想藉此联谊会的发展而成为全球佛教的行政组织,恐怕还要努力若干时日哩!
(注十七)乌克德H.S.Olcott与H.P.Blavatsky夫人同于西元一八八零年自美国到锡兰纠弹英人之专横而维护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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